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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大大首席翻译孙宁英语学习方法:兴趣和用功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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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1981年生于南京。1993年考取南京外国语学校,其间获全国中学生英语(精品课)能力竞赛和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高中组特等奖。1999年保送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口译专业,其间获第七届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军并出版译著三本。2003年8月入外交部翻译室,2004年9月公派赴英留学(课程)。曾先后担任两任外交部长李肇星、杨洁篪随身翻译,现为习近平、李克强的首席翻译。

  My English Journey

  我的英语学习历程

  ColinPowell说过,没有美国就没有今天的他,自然也就没有那本风靡一时的MyAmerican Journey。不是因为英语的缘故,今天的我不会是这样,也就不会有这篇文章。Powell说过,自己是astudent of history。我也以自己是a student of English而自豪,是为题记。

  ABumpy Start

  曲折的开始

  开始接触英语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每学完一课,老师会在黑板上写下生词的中文,然后找人上去写英文,完了再带大家读一遍。为了不当“出头鸟”,每到英语课,一向很皮的我总是变得很乖。可这一天终究躲不过,虽然手心写了“阿姆布热拉”之类,可在黑板前吭哧了半天也没把umbrella拼对。

  小学升初中英语考了96,但周围清一色的满分让我抬不起头来。好在英语要折成20分满分——加上我语文不错——才勉强进了外语(课程)学校。

  外语学校集中了全市的优等生。我的同桌就很厉害——告诉我他有英文名了,叫Superman。但第一节课过后,他终究没能保住自己的名字。老师给我们取名:我叫Peter,他叫Paul——日后有人调侃:“XX催你还钱,没钱就找孙宁借”,打成语一个:robPeter to pay Paul。

  这堂课让我再次感到自己不是学语言的料。同班一个女孩的名字(Laura)我舌头怎么也绕不过来;课代表名字(Margaret)的拼写是到初三时才记住的。

  Getting on My Way

  上路

  孺子不可教,但老师却有教无类。中学第一位英语老师叫程翠瑛,有近三十年的教龄。程老师要求很严,但我们却很感激她:没有严师,哪来高徒?她上课条理清楚,一丝不苟;课下还主动帮我们答疑,给我们念诗,教我们唱歌。初二寒假前,程老师说下学期不教我们了,我知道当时我的眼里是有泪水的。这就是我爱上英语的第一步,有一位好的启蒙老师。

  磁带上的那些“鸟语”,我很快就听懂是什么了。相信下面几句在日后外校同学聚会时都会提起并得到大家响应:MeetSandy and Sue. This is Sue’s class. Her teacher’s Mr. Krisp … 这就是被我们简称为3L的Look,Listen and Learn!,那代学子心中的经典。

  爱屋及乌,我们自然也就崇敬它的编者,一个秃秃的小老头。数年后某天下午,老先生辞世的消息从收音机里传来,才好像真正宣布那个时代的终结。现在,每当我看见外研社边老先生的塑像,就会默默祈祷每个刚开始接触英语的人都能有我这么幸运,有本好的启蒙教材。

  虽然喜欢英语,可高分总和我无缘。有半年时间,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88到89.5之间徘徊。“Peter,怎么又是89.5,不能再高哪怕0.5分?”程老师曾经恨铁不成钢地问我。其实,铁不是刚,不全是因为粗心,也不总是运气不好,全是因为火候未到。只要点破了那层窗户纸,就会豁然开朗。

  举个例子,一次考填空,答案是chimney。全班有一半同学都想到了,就是不会拼。拿到卷子我才悟到:原来拼写多数情况下都是按读音走的呀!这么简单的道理,原先怎么没想到呢?

  除了顿悟,还要善于观察、归纳。语言不是数学,没有一定之规,有也总有大量例外。但纵使归纳错了,也是一个收获,不是吗?一次测验,考stop后面跟的动词形式,当时虽学过like加不定式和动名词的区别,但没学过stop加doing,更别说to do,考得有点超前。但我想,既然like有这样的区分,stop可能也有吧,于是选了to do。

  试卷发下来,我错了。但我觉得自己比那些无论是(扔硬币)蒙对的还是想都不想就填了to do的人都厉害,因为我动了脑筋。虽然我的推断最后证明是错的,但通过这么一番类比,我对stop todo和doing的分别印象一定比别人深,这就是收获。

  找到了这样一个窍门,我以后每次英语都考在九十分以上,再没有失手过,还不时拿第一,先是班上的,然后是年级、省市乃至全国。英语学习的轻松,还带动了我其他课的成绩,从“一枝独秀”到“春色满园”。

  Is There a Short Cut?

  有无捷径

  如果就此以为学英语有捷径,那就错了。有的办法虽然“笨”,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有效果。“笨”办法有很多,我愿意和大家分享我自己实践过、确实感到有用的几种。

  一是听录音。初中时要求,每篇课文要听三十遍。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坚持下来,我反正照做了:每天晚上捧着随身听(那会儿还没有复读机),听一遍在纸上划一道杠,直到划满六个“正”字。虽然不能说每遍都精神高度集中,但那么多小时听下来,对语感是一个很大的提高。当然,录音质量一定要高,最好是英语是母语的人用正常速度录制的,那种哗众取宠的“洋话连篇”之类就像魔咒,听得越多坏处越大。

  二是抄句型。我学3L时,老师上课要大家口头轮流造句,下课还要付诸笔头,造一页纸、大约十来句。我的句型就是这样学来的,一点秘诀都没有。当然,抄的时候不能“有手无心”,当时抄错是要重罚的。

  三是默读。平时做题、温书总是喜欢读出声来。时间一长竟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语感比同龄人好了许多,应该得益于此。

  用功,再加上点巧劲,进步会更快。要善于琢磨,举一反三。我记性差,不愿背(课文、单词、语法),就试着多理解,理解了就不用背了。到底是twothird还是twothirds,中间有没有连字符?一般说onMonday,但前面的介词可不可以拿掉呢?是不是一定得说fishand chips,反过来就不行呢?这些都是我研究的对象。得到了答案还不满足,总要想一想能不能推广到其他地方,举一反三。

  做题也一样,每次都会问自己:出题人想考的是什么?这样,就不用陷于题海战术,白白浪费掉宝贵的时间和学英语的兴趣。那时只要考英语,前一天我准保在家看闲书或温习其他功课,第二天仍然考第一。

  初二上学期,我开始觉得自己上课“吃不饱”,怎么办?自己“开小灶”。当时广播里介绍台湾的一个英语教学节目Let’sTalk in English,心里就痒痒的,也没管学校只教到一般过去时的规则变化,就“初生牛犊不怕虎”,买了书和磁带,跟着学了起来。刚开始很吃劲,生词多,语法没见过,经常莫明其妙。好在广播里老师教得耐心,我学得专心,渐渐地“拦路虎”少了。到了后两册,则几乎没有什么难点,跟复习一样了。

  有了这次经验,我就一发而不可收,不知天高地厚地学起了FamilyAlbum USA。刚开始每课恨不得能有几十个生词,正常语速、美国口语不太习惯,有时根本不知所云,别提多郁闷了。但我没有放弃。单词多,就一个一个查。一本《新英汉字典》,没多久边就被我摸黑了。语速快,就“抓大放小”。很快,我就学进去了,直到不能自拔。

  就这样,学习的劲头越来越大。但我没有急躁冒进,而是反省自己:自学没有老师指点,会不会学得太“油”了?于是想要找本扎实的教材帮自己夯实基础。恰巧这时中央台要播“零起点”的《许国璋电视英语》。我没觉得从头再学一遍字母、发音是浪费时间,儿时学书法的经历告诉我,基础越扎实,日后才能学得越快。整整一年,从ABC到鲁滨逊的故事,书上留下了我详细的笔记,课后习题的答案也密密麻麻地写在了留白处,到现在都是我轻易不示人的珍藏。

  每件事好像冥冥中都有安排。学鲁滨逊“伐木造船”时,我并没想到五年后大学的泛读课上会要求我们读这本书,而初三暑假我就已经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本书啃了一遍。学《看听学》时,也完全没想到日后会与作者的另一本力作NewConcept English打交道,甚至爱不释手。

  “牛抗”(New Con的昵称)课课都堪称经典,每册都有自己的风格,字里行间透着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幽默和高贵。这套教材影响之大,有很多趣闻可资佐证。随便拉一个外校毕业生,让他说出一到三册第一课的标题相信都不是难事:从Excuseme到APrivate Conversation到A Puma at Large,每课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大学写作课,一次题目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同学中只要学过《新概念》的很难找到不用Such ishuman nature that …的;翻译课,老师问“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怎么翻,很多人想都不想、张口就来:one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这里要提到许多外国语学校的一个早已不是秘密的法宝:背课文。初中三年,从3L到NCE前两册一共360课,我们背了整整三年。古代私塾先生要求童子诵读先贤哲言,否则就不能掌握祖宗文字;学外语其实也一样。如果说我现在有什么后悔的话,就是觉得当时背的东西不够多。

  学完了3L最后一课,快乐、充实的初中生活就要结束。暑假做了遍当年的高考(精品课)英语题,用了一半的时间,居然也能得131分。虽然知道标准化命题不能反映客观水平,做题在行并不表明英文水平高,但——凡人如我——心里还是挺得意。

Into Gear

  进入状态

  上高中后渐感升学压力,于是多埋首于数理化的题海,少有心在英语世界里流连。但人生有时就是这样,用功时没人在意,倒是在你不期待时,荣光自己找上门来。初中播下的种子,高二时终有收获。那年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一不小心”得了个特等奖,到北京白玩了一趟。

  一年后参加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再获高中组特等奖。澳方主办者邀请获奖的前几名去悉尼领奖,是我第一次出国。但澳洲牛肉我实在吃不惯,那里的空气也实在太爽利。悉尼城区让我想起了上海,高楼中有老屋夹杂。那里的海水很蓝、沙滩很美,人也颇热情。歌剧院很漂亮,绿地很养眼,但最难忘的还是悉尼近郊一个叫“卧龙岗”的农场。

  在那里,我第一次放马山间,为此还买了保险;第一次看牧人剪羊毛,剪下的毛除了两个耳朵洞仍是完整的一块;第一次看牛绕圈耕地;第一次亲身喂猪,并在第二天清晨看她“分娩”;第一次见到鸸鹋,却搞不清它和鸵鸟的分别;第一次日落时分躲在灌木后面,想一睹袋鼠的“芳容”而未遂;第一次到半夜仍未睡,在草原上支起篝火,趁着当地Billytea的劲儿和人聊天;第一次早上不用人叫,五点就起床,和人在斜坡上玩飞去来器,差点砸坏人家的屋顶——不管怎样,那是个美丽的夜晚,美丽到清晨我们怎么都舍不得走。

  高中课文(SeniorEnglish for China)很无聊,英语课便大多用来做数学题,倒符合效率最大化的理论。一晃终于到了要保送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自己以后想做什么。出于对上海的偏见,拒绝了复旦。从小在南大操场边玩大,觉得那儿适合玩耍而非学问,也没考虑。

  思来想去,只有两个选择:北外英语系,北大东语系。不愿再把英语当专业,觉得自学就够了,学点别的多好:于是向往北大,那里的湖光塔影。但老师不这么看:与其做大池塘里的小鱼,干嘛不做小池塘里的大鱼?信然。

  这里有件事要插叙。高一时,学校组织了英语兴趣小组,每周六上午活动。一次,董正璟校长——也是英语特级教师——给我们讲小说:十多页纸的故事,写一个南非黑人小孩的遭遇。文章很感人,读了几遍后,我萌生了把它翻成中文的想法。

  整整一个周日,晚上九点前终于成稿,第二周上课交给了校长。一周后,董校长把译稿还给我,上面做了些改动,还有些鼓励的话,而且说可以帮我联系发表。

  我终究没有胆量把自己的处女作付诸文字。但这件事一定给校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毕业前一个晚上亲自打来电话,说手头有几本小书问我有没有兴趣翻。我欣喜若狂,自负的少年谁不想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变成铅字,何况还能署名。董校长很高兴,答应借我字典并为我校稿。

  从六月中到八月初,我挥汗如雨,晨昏不息。那些书原是一套里面的几本,出自牛津、剑桥学者的笔下,智慧、文字相映成辉:有讲宇宙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有讲全球升温的前景;有回顾男性地位的今昔;有探讨未来人口的数量和结构;还有探讨基因技术可能给世界带来的影响。

  翻译这些书,对我既是语言、知识上的考验,也是意志的磨练——多少次,截稿日期的临近让我寝食难安。一年后摸着崭新的书页,我心中的喜悦实在难以用文字传达。我要感谢董校长的提携,也要感谢江苏人民出版社的信任,自此开始了一段愉快的合作经历。谁又知道,毕业后我选择翻译为职业,和这次际遇没有关系呢?——不过这是后话了。

  大二时,我译了第二本书,耶鲁一位学者写证券市场的高智商犯罪,共二十万字。书的内容很专,原是学语言的人不甚了了的。但我碰巧对经济学感兴趣,大学里听了些课,再加上临时恶补、多方请教,终于做到没有“露怯”。

  毕业前译了第三本书,是从心理学、社会学角度讲战争和战场上的人,三十六万字,正在排校。这些经历告诉我,学外语不仅是掌握一门语言,还可以给你相对广博的视角和较短时间内迅速了解未知领域的能力。外语是走向世界的窗户。我还意识到,一名好的翻译,背景知识和文字功底同样重要;中文水平和英文程度同样重要。

  大三、大四我的专业是口译,课上课下做了不少练习。我很幸运,有很好的老师带我入门。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意识到和口译相比,笔译功底至少同样重要;和同传相比,交传的底子至少同等重要。工作后,我终日沉浸在翻译中,更深深体会到了:不是说学了十年英语,翻译就一定行,称职都未必。由此而生一种谦卑感,日日催我反省,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

ALess Travelled Road

  少有人走过的路

  中学六年尤其高中三年,我都把英语当作一门我可以考高分、可以给我信心的科目,而没有意识到英语作为语言本身的魅力;所谓兴趣,不免带上了功利色彩。这种局面直到我把英语作为自己唯一的兴趣所在和着力点——也就是到了北外英语系——才得到改变。

  英语作为专业该怎么学?这是我在北外第一学期遇到的最大难题。一开学,挫折就纷至沓来:语音、口语免修考试双双没过。怎么办?没办法,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赶。苦恼没法驱遣,就把它们淹没在书本中。但学习之余心里也嘀咕:自己到底行不行?

  很快,从横向比较中,我发现了自己的优势:笔头比较强,基本功扎实。但瑜不掩瑕,口语差、不爱表达是我的两大弱点。这不能怪别人,谁叫中学时一直纵容自己的懒惰,上课从不举手发言;老师要编对话,总是千方百计地躲,欠了一屁股债等着老师“大赦”。

  痛定思痛,决定改弦更张。性格一下子改不了,就从其它方面努力。一是恶补语音。每周两次、每次两小时在小花园里一个人苦练:一年后果然见成效,开始陆续有人夸我语音好了,可见天道酬勤。

  日后慢慢知道,中国人(尤其是南方人)发音位置普遍靠前,这样发出来的音比较单薄,这是一弊。二是双元音马虎,后一个元音不发足,如bye听起来像汉语的“拜”,大错。三是重音常读错,弄得老外往往不知所云,须知重音在英语里的重要性好比四声之于汉语。四是长音偷工减料,常用短音敷衍了事,如region第一个音节。五是音节尾的m/n常吞掉,该闭口的不闭,如mine听起来像my。六是单元音不够饱满,无精打采掺在一堆辅音里面,如maintain中的两个/eI/很少受重视,总发成/mEn5ten/,再如man经常听着像men。七是该连的不连,一盘散沙,没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效果,如GRE(课程)/7dVi:B:5ri:/中加入的连音/r/。八是该吞的不吞,如UnitedStates,又如want to。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举了。

  大二时,系里专门办了语音班,每周上一小时课。中国教授负责讲理论、演示英音,另请了位美国诗人演示美音。两人演示一丝不苟,合作天衣无缝,带我们一个一个音标地过。语篇选了前面讲到的APrivate Conversation一文。文章不长,却教了半个学期:一句一句过,先英音、后美音,每个人都要过关,课下每句话还要念五十遍,务求和课上的演示分毫不差。这是天底下最“笨”的办法,可连最初的怀疑论者也不得不承认,最“笨”的办法在短短一学期后却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效果,点滴积累终于引发了质的改变。可见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既讲到语音,不妨多说几句。常有人问,英音、美音模仿哪个好?答:语音本身没有高下之分,模范得地道都好。但英音学得不好易做作;美音学得不好易“油”,初学者不可不察。

  没有老师教的情况下怎样提高?答:勤查专门的发音字典,如有近百年历史的EnglishPronouncing Dictionary,除了标音准确、详尽,还常有说明。然后就是多听,精听,训练一双敏锐的耳朵,善于捕捉细小的差别。听力最好的教材莫过外国广播,BBC、VOA都行。查过字典,kilometre按英式读法重音在第二个——而非一般人以为的第一个音节——上,再经过BBC播音员的验证,印象就深了。

  努力的第二个方向,是讲话时不再满足于想象中的“地道”,而是力求清楚;要求自己说话不追求所谓的“流利”,而要言之有物。再有就是尽量创造“用”——而不仅仅是“说”——英语的环境,结对练口语不失为一招。

  两人长期对练,可以避免参加英语角问完What’syour name? How old are you? Where are you from?就无话可说而每次都低水平重复的尴尬。随着交流的深入,必定要求一定程度的语言来达意,这应当是一种高效率的、有表现力的英语。我们常见比赛选手在台上滔滔不绝,其实只消把他们的话翻成中文,就可见其内容的贫乏、逻辑的勉强。说中文时不会犯的毛病,为什么一到英语就都出来了呢?这里面固然有英语表达能力有限的问题,但是不是也因为说中文时是“说话”,而一到英语就当是“表演”的缘故呢?真实环境下的英语对话——真正用英语说清楚一件事、讲明白一个观点——可以避免这一点,做到语言与时俱进、内容求真务实。

  同时我也不放松自己的强项。先说听,其重要性我也是到工作以后才逐渐意识到的。听不懂别人的话,只知道自己一个劲说,有什么用?孤身在美国,听不懂警察的“Freeze!”不仅是笑话,更是人命攸关。听力是检验英语基本功的重要标尺:词汇量不大、语法不扎实、语感不强、背景知识不够,都会影响到听。

  怎么练习?我提供两个思路。一是听写。在北外前两年每周都要考听写:一篇短文,慢速听两遍要求全记下来,包括标点符号也要根据语法知识补上,这样理解、拼写都考到了,可谓一举两得。难一点的是五分钟常速新闻,不管听多少遍,只要一小时整理出一篇播音员可以照着念的文字稿,要求一字不差。

  二是泛听。广播除BBC、VOA外,CRI也可以听;电视有BBC、CNN、CCTV-9。现在资讯发达,网上有很多资源,下载、在线听都可以。开始可以捡感兴趣的听,以理解为目的,听时不妨随手写下好的和陌生的表达法,供事后记忆或查证。听前不要看文字稿,否则效果会打折扣。

  至于写,英文写作有几个误区,越是“好学生”越容易陷在其中,不能自拔:喜欢用大词,用很“拽”的句式,追求形式(对仗、押韵)而忽略内容(有没有内容,有没有逻辑?)。再就是写作课过时的教法——按叙述、描写、论辩,因果、比较、时序分类教——和GRE、TOEFL、四六级(精品课)考试评分标准造成的“新八股”。

  怎么摆脱?一要多看,看各种类型的文章:小说、散文、新闻、信牍、社评、论文。二要多想,想作者这样写有什么道理?换种表达,效果会不会打折扣?慢慢培养出对文章的辨识力。还要注意不迷信大家、古人,一切从交流出发,以有效交流为检验好文章的唯一标准。三要多写,哪怕是为写而写。读书笔记、日记、邮件——甚至情书——都可以尝试。

  写的时候目的要明确。我要达到什么目的?是分析作者文字背后的意图,还是记录今天的所做所想,抑或是赢得女孩子的芳心?想清楚了再打腹稿,先写什么后写什么,然后用简单、清楚的语言把想法付诸文字。

  写好了搁在一边,过段时间再看,等成就感过去,按英文逻辑通读几遍,删去可有可无的字句、没有意义的大话、莫名其妙的比喻。不妨读出声来,看拗不拗口、顺不顺畅;可以读给没看过文章的人听,看好不好懂——白居易写诗的方法,我们何尝不可借鉴?不满意了,改;文从改中出嘛。

  改的标准是什么?就英文而言,GeorgeOrwell、EBWhite、SirErnest Gowers等人的告诫仍然是金玉良言:多用主动句,少用被动句;多用动词,少用名词;多用短句,少用长句;多用英语词,少用外来词;多用具象词,少用抽象词;多用有表达力的词,少用滥调陈词;多用小词,少用大词,等等。不妨多读读Longman、Oxford的学生词典,只靠两千常用字就解释清楚几乎所有的英文词,是何种功夫!

  读写不分家。刚上大学时,老师总是讲名著简写本要读满二十本。这样做,效果不会立竿见影,但我以亲身经历担保,这绝对是好办法。读时不要选择生词多的,老查字典会影响情绪;找那些生词少或不影响理解的,一口气读下来,收获就在不经意的顺畅阅读中。大量阅读固然可以扩大词汇量,但这里的目的是理解和培养语感,不要“心有旁骛”,以致减损阅读本身给我们的快感——这一点,和我们幼时字还没认全就如饥似渴地读《西游记》异曲同工。除了名著简写本,语言简易的原版小说也是不错的选择,像The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Love Story、The Bridges of theMadison County等。

  精读也少不了。这点一般大学强调得比较多,我就不浪费纸墨了。只是有一点:现在一般教材都喜欢选所谓的“时文”。学鲜活的、用得着的英语,作为一条原则我不反对。而且少数报纸、杂志的文章或充满洞见或嬉笑怒骂,确实值得读,如美国的The NewYorker,又如我的最爱、英国的TheEconomist。但“时髦”的另一面是未经时间检验,作学语言的范本未必合适。其实——就英语专业学生而言——多读一些大作家笔下的文字,甚至读些剧本、诗,有百益而无一害。

  大二一段时间,我曾沉迷文学,一天到晚捧着Norton和Oxford的选本,好像走火入魔一般,课也不上。主要是读诗,除了文本本身,介绍作家生平、时代背景的文章也读一些,按时间顺序从古英语诗歌而下,直到读到一战。虽然读得很粗,还是在脑中建立了一个坐标,这是光读干巴巴的文学史做不到的。

  除了文学,语言学也是英语专业学生必备的知识,谁叫我们拿的是英语语言文学的学位呢?最早接触语言学,是在哲学课上听老师介绍deSaussure和他的《普通语言学》。读翻译过来的东西难免生涩,而且我隐约觉得索氏立论时有偏颇。正巧,手头有推崇历时研究法的RobertBurchfield的文章,更坚定了我的一些质疑。为了调和,也是为了更好地消化两种理论,我又找书看。有一本小书,DavidCrystal写的What isLinguistics?,深入浅出、立论公允,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

  既发现了宝藏,哪能轻易放弃?我开始了孤身探宝。语音学有JohnWells的Accentsof English,读后很多现象会豁然开朗。社会语言学主要是WilliamLabov等人的城市方言调查,看发音差别背后的社会、心理因素。再就是语法学,一门可以不断给我惊喜的学科,下决心把RandolphQuirk等人一千七百多页的大书A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读了三遍,惊诧、倾倒于理论的巨大阐释力。还有文体学,主要是上书作者之一、曾数次来华的GeoffreyLeech的几本书。语用学有Quirk的几部开山作品。还有词典学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词典我多说几句。从小到大用过十数种字典,这里向大家推荐几本。先说案头字典,若要例句多,不妨选Collins或剑桥系列;若要释义精,莫过The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大一点的有上海译文的《英汉大词典》及其补编和商务的《新时代汉英大词典》。字典要多查,不能苛求每人都像一位师兄讲的那样,“把字典当作枕边书,睡前必读”,但至少要抵制住电子词典的诱惑,以免欲速不达。

  由字典,我想到单词。曾几何时,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好像没有背过从A到Z的“红宝书”、“黑宝书”之类就不算学过英语,这实在是误导。说绝对些:一个单词,脱离了一定的语境,就什么也不是。英文和中文间不存在一对一的映射关系,welcome固然是“欢迎”,也是“不客气”,如在答词的You’rewelcome里。就我自己的经验而言,“背”单词最好的办法是大量的阅读。

  还有一个误区:好像扩大词汇量是学英语的全部,错。先不谈词有主动、被动之分,在有了一定词汇量后,与其花大力气开拓新的“疆土”,不如先精耕已有的“领土”,把重点放在常用的小词上,把它们用好、用活。

One Way Leads to Another

  一条路引向另一条

  大二有件事为我日后生活的改变埋下了伏笔。英语辩论课表现不错,被推荐到系里,经过层层选拔,进了校队,开始备战两个月后的“外研杯”辩论赛:查资料、做卡片、写讲稿。

  系里请侯毅凌老师——《许国璋电视英语》的主讲人之一——给我们辅导,许多老教授和外教也帮我们一起分析辩题,梳理逻辑。以前看中文辩论赛,只道那些选手天生反应敏捷、能言善辩。等自己也经历了每周三次、每次四小时的“魔鬼训练”后,才体悟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真正含义。

  正式比赛我是替补,但也现场感受了淘汰赛的紧张和残酷。当英国驻华公使夫人宣布获胜队伍,队友捧起冠军奖杯时,我和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亲自参与、见证北外再度捧杯的激动,成功的喜悦、泪水,两个多月的酸甜苦辣、废寝忘食,在之后整一个星期里都挥之不去。复制这场成功,也成了我努力的一个方向。

  回头看辩论赛,我有如下的体会。首先,挑选辩手要看他(她)的语言组织能力、反应和分析能力,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语言不谈了,一名优秀的辩手还应善于抓住对手的逻辑、引证失误;思路清楚、敏捷,把握并能调整比赛的节奏;遇强不怵;和队友合作无间。其次,辩手应亲自写稿,而不是依赖中国老师或外教。每写一稿都可以借机重新梳理材料、整理思路,是一种绝好的锻炼。

  辩论赛让我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但不能亲自上场却让我颇感遗憾。下一个机遇敲门时——大三下学期开学,系里贴出海报,“二十一世纪·爱立信杯”第七届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在即,有意者请速报名——在一位老乡的“怂恿”和支持下,我斗胆报了名并顺利通过了预赛,再度在侯老师指导下代表北外参赛。

  决赛是两周后的事,赛题Globalisation: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China’s Younger Generation是我不熟悉的内容,于是开始恶补相关资料,熟悉背景知识,搜集相关说法,整理思路。写了几稿,可侯老师总不满意,认为不是“太小”就是“太偏”,要不就是思路不清,眉毛胡子一把抓。于是一遍又一遍地推倒重来,到后来,我自己都没信心了。出发前一天,讲稿终于通过,只需再作文字上的修改。我请外教帮我从音韵、意思各方面推敲,删了一百多字后,讲稿不仅更上口,条理也更清楚了。

  但我对自己没太大信心,觉得能进前六就不错了,这, 种心态反而帮我把包袱扔给了别的选手。侯老师也帮我调整,让我躺在沙发上体会声音放松时的状态。到成都的头天晚上,我们在一间叫Fisherman’sWharf的酒吧喝酒聊天,体验当地风情。比赛当天,侯老师也不大包大揽,而是让我自己决定行止,调整状态。

  二十五个选手里,我第三个上场,已备演讲节奏没有掌握好,说到后面有点快;但我对讲稿很有信心,所以没影响后面的发挥。我的即兴演讲题不算难,结构清楚,容易出彩,问“如果你是第一位登上月球的中国宇航员,可以带三件东西,你会选择什么?”我的答案中规中矩,解释也比较合理。

  现场答问,第一个评委问我对中美关系的未来有何展望。我从一名学生的角度,简短作答。第二个评委是英国人,问如果要向英国孩子介绍中国文化,我会怎么讲?我的回答既照顾到了传统,又不忘现代,算是四平八稳的答案。

  最后一个问题出人意料:“如果可以带第四件东西上月球,你会选择什么?”辩论赛的急智救了我:“我会带盘磁带,上面录有世界上已知的语言。在全球化过程中,它们中有半数到本世纪中叶会消失。我希望后人知道,就在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曾经有着如此众多的语言,而每一种语言背后都是一片独样的文化。”话音刚落,掌声就响了起来。

  通过比赛和赛前准备,我得到了如下经验。一、充分的知识、语言和心理准备,是取得好成绩的必要因素。二、场上不哗众取宠,场下不张扬、作态,才能既赢得比赛,也赢得对手的尊重。三、演讲要“熟米生做”,相信自己的每一句话,让每个字都印到听众的脑子里去。四、回答问题要切题,要止于当止,绝不拖泥带水。冗长是不自信的表现。

  宣布结果的那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掌声告诉我,这是我当之无愧的荣誉。我高举起刻有前六届冠军姓名的“二十一世纪杯”,挥动着鲜花,沉浸在胜利带来的喜悦中。冠军带来的不仅是荣誉、知名度,赛场内外的朋友,还有一个月后为博鳌亚洲论坛首届年会提供外语服务的机会,半年后的英伦之旅,甚至现在的工作,乃至我终身的职业。

  博鳌亚洲论坛的外语服务工作,我为近距离见到总理而兴奋,为帮助外宾排解了问题而骄傲,为结识了六位同龄人而高兴,也为爱立信公司的愿景和价值观所折服。除了亚洲各国联合自强、共谋未来的雄心壮志,用自己所学助人沟通的幸福是我从这次活动中获得的最深感受。

  英国之旅更是我早就向往的,如今终于如愿以偿。有剑桥大学出版社的资助,我的亚军、来自青岛的李军得以到剑桥游学两周,追寻诗人徐志摩的足迹。

  八百年的大学和更古老的大学城,让我们如痴如醉;灵动的剑河和河畔的木舟,让我们流连;大学教堂的钟声和博物馆陈列的历史,让我们肃然起敬;三一学院夏夜上演的莎剧以及因此结识的一对英国老夫妇,让我们多了个日后重返康桥的理由:两周后离开时,我们多么想带走这里的哪怕一片云彩,好让这一切记忆永远新鲜!

  除了剑桥,我们还去了牛津和莎翁故里Stratford-upon-Avon:牛津虽含“渡口”的意思,但没有穿城的河流;Avon河也没有剑河秀气——虽然河中的天鹅仍让人想起莎翁当年的雅号——不过总比伦敦令人失望的泰晤士河好些,至少没有漂浮的垃圾,虽然也没有伦敦塔桥可以凭栏远眺“落霞与孤鹜齐飞”的胜景。

  The Journey Ahead

  前路漫漫

  从英国回来已是大四。九月中,外交部来招考,可能是中学校友、刚卸任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大使榜样的力量;可能是北外四年的教育“有五星红旗的地方,就有北外人的身影”;可能是成都比赛评委、外交部翻译室张建敏处长的真诚;可能是博鳌论坛助人沟通经历的吸引;可能是被外交部事业、感情、待遇“三留人”政策打动,也可能是垂涎那里每天中午一块钱的“免费午餐”——总之,一番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外交部翻译室:一个我直到现在都不后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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