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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访,4月26日,安徽省六安市一所小学6年级的多名男孩,午饭后来到学校四周的淠河玩耍。一名男孩不慎落水,其他人见状下水施救。危急时刻,4名本已出险的同学,又手拉手去救最先落水的男孩,不幸被急流冲走,5人均溺水而亡。
五个小同学,本该是长身体、学知识的时候,却不幸遇难。这样的悲剧无论怎样都该引起人们的思索与反思,那就是,我们毕竟应给予小孩们怎样的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
可是,一些媒体在专访时以为这些小孩的行为体现了当今社会宝贵的集体主义价值、生命价值与利他价值。安徽省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也以为,这几名小孩精神可嘉、事迹感人、值得学习。在百度等贴吧上,还泛起了“小小英雄”的标签。这些虽然表达了人们对其品质与精神的肯定,在情理之中。可是呢,,这将会把小孩们引向一个怎样的方向呢?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危难之处显身手,这虽然是一种高尚的行为,需要我们积极肯定并努力倡导。题目是,对于身心尚在成长、发育当中,在危险发生时自顾尚且不暇的小孩们来说,如果一味地鼓舞他们为了践行道德的高度就不惜做出危险的豪举,这样的做法合适吗?如果小孩们没有适当的本领,没有合适的办法,只知道勇字当头,只知道奋不顾身地向前冲,他们真的能够实现其夸姣的初衷吗?
面临这样的悲剧,也许更应引起我们思索的是,在我们对小孩们进行德育教育,在培育小孩们助人为乐这样的优秀品质时,是不是更应引导他们学会自我保护,学会安全防范的本领?打个比方,除了教育小孩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从事危险的流动外,还要告诉小孩,在碰到危险时,如果不是自己所能解决的,如果不是自己能够妥善处理的,是不是能抉择自己先逃生,然后再通过报警或向大人求助等方式来处理呢?
现在,我国有的省市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都明确出台划定:不得让未成年人从事上山扑火等危险性流动。而在发达国家,更是有一个闻名的《小孩十大宣言》:平安成长比成功更枢纽;生命第一,财产第二;碰到危险能自己先跑。这个宣言未必适合我国的国情,但它至少对我们是一种启发,是一种价值提醒。
今天,面临这一悲剧,也许我们在对这些逝去的小孩表达惋惜与敬意的同时,更需要记住的是:对于小孩们,我们教给他们的内容毫不应仅仅是助人,还要有避险、防险、自助的办法与本领,还要有生命第一、安全第一这样的成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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